阳新县第三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10 17:06: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四)优秀文艺节目评选
1、文艺节目的评选内容主要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等类别。声乐节目包括小合唱和表演唱(含伴奏不超过15人)、重唱、独唱等表演形式;器乐(西洋管弦乐、民乐)包括合奏(不超过65人)、小合奏(不超过10人)、重奏、独奏等表演形式;舞蹈节目包括群舞(不超过36人)、三人舞、双人舞、独舞等形式;校园剧包括校园题材的音乐剧、课本剧等形式。
2、文艺节目内容要健康向上,反映中小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具有时代性、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体现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
3、文艺节目的演员必须是同一所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每个节目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音乐剧、课本剧时间可适当延长)。
4、文艺节目指挥应由本校学生或教师担任。
5、推荐优秀文艺节目参加市级评选。
(五)“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展演
1、各地各校要在举办校级、县级“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展演活动的基础上,推荐优秀班级参加市级展演。各地各校开展展演活动须录制现场演出的视频资料,以此作为推荐依据。
2、参加县级展演的学生原则上为同一班级的学生,男生和女生比例不均时,可从其他平行班级调配。每班展演人数控制在40人以内。
3、各级各校展演包括合唱和校园集体舞两项内容。合唱统一使用钢琴伴奏,原则上应由本校教师担任合唱指挥;校园集体舞展示内容为教育部推广的校园集体舞和省教育厅推广的湖北版校园集体舞。
4、推荐“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参加市级展演。
(六)“校长杯”中小学校长歌唱比赛
1、参加比赛的演唱者应为各级各类学校或校外培训机构的校长(副校长),含中心学校校长。
2、比赛以个人独唱形式为主,重唱、小合唱、表演唱也可参赛,演唱作品须健康向上,符合教育工作者的审美要求;
3、比赛要求使用钢琴伴奏,伴奏教师须为本校音乐教师。
优秀中小学生社团文化展评、“感受经典”——高雅艺术走进中小学校系列活动以及校园文化建设特色学校、艺术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有关方案另行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