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2012年中小学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10 2:20: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六、比赛时间、地点
活动定于2012年4月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报送节目和作品要求
1、艺术表演类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
2、报送数量:①艺术表演类节目:“三独”(独唱、独奏、独舞)每校可报1—3个;集体节目(声乐、器乐、舞蹈、校本剧)除大合唱外,各校可报送3个节目参赛。其中,县一中、二中、职中、中兴学校、城北中小学、中方中小学、泸阳中小学必须要有一个校园剧和一个小合唱或表演唱。②绘画作品不能少于10幅,书法(篆刻)作品不能少于5幅,摄影作品不能少于5幅。
3、大合唱和大合奏节目用光盘报送。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一式两份。不同组别和类别的节目不要刻在同一张光盘上。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市州、县(市、区)及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
4、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艺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市州、县(市、区)、学校名称、所在年级、组别、指导教师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5、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八、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展演活动设优秀组织奖、团体总分奖、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优秀指导教师奖、艺术教育论文奖等奖项,大合唱单独设奖。
团体总分奖:以校为单位,取团体总分前三名(展演活动与“三独”比赛分别设奖)。艺术表演奖:各项目分设一、二等奖。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奖:奖励获艺术表演节目(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三独”比赛(每个节目限1名)与艺术作品(每件作品限1名)一等奖的指导教师。艺术教育论文奖:设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一、二、三等奖。
(二)优秀组织奖评选要求
获优秀组织奖的学校,要求组织工作扎实,有活动实施方案,学生参与面广,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并有开展活动的相关书面材料及图片等。
各校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出本校的活动方案,由校长负责,落实本校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