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安康市第四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录入时间:2012/3/10 4:09: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五、展演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节目的要求: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和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乐队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4、校园剧(课本剧)节目
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二)艺术作品类节目要求:
1、绘画作品: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2、书法、篆刻作品: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的组照,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三)其它要求
1、艺术表演类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
2、各学校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学校艺术教育活动,力争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汉阴中学、城关初中、城关一下、实验小学必须至少排练一个汉调二黄节目参加县上展演活动。
3、青少年活动中心和职教中心的节目及作品应尽可能突出校外艺术教育和职业教育特点。
4、艺术表演节目用光盘报送。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小学组和中学组分别刻盘,声乐、器乐、舞蹈和校园剧(课本剧)分盘刻录,一式两份。不同组别和类别的节目不要刻在同一张光盘上。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光盘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学校名称。
5、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艺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县名、学校名称、所在年级、组别、指导教师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写在标签上贴在作品背面右上角。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并贴上标签。
6、凡是被县局推荐参加省、市级展示的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省、市级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但作者享有署名权。
六、活动时间安排
本次艺术展演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012年2月29日)
1、各学校接本通知后,应广泛宣传动员,加强对此项活动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各学校将第四届艺术展演活动方案于2012年3月1日前报送县局组委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2012年3月1日-4月30日)
1、3月1日-4月20号,各学校开展节目的编创工作,组织校际展演活动。
2、4月下旬,各校进行总结、做好各类作品整理上报工作,并在四月底前上报各类作品。
第三阶段(2012年5月1日-5月20日)
1、县教体局对各校上报作品进行整理、统计,制定全县艺术展演方案。
2、根据展示方案,对各校上报各类作品进行评选。并做好向市级推荐优秀作品。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