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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溧阳市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11 16:32: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六)展演时间

  展演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2012年2月——3月下旬):基层开展活动。要求如下: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

  2.第二阶段(2012年4月中下旬):溧阳市组织专场演出。主要包括:

  溧阳市组织举办市级集中展演活动,分舞蹈专场、管乐类、键盘类专场和艺术作品类专场。评选优秀作品报送常州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3.第三阶段(2012年5月):参加常州市集中展演。

  (七)有关要求

  1.名额分配

  (1)艺术表演类

  舞蹈专场:各校报1个;

  管乐类、键盘类专场(报名时增设独奏项目):集体项目(合奏、小合奏、重奏),各校报1个;独奏项目,各校限报 1—2个;

  (2)艺术作品类

  绘画、书法、摄影作品各校按在校学生数的1%报送。

  2.艺术表演类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

  3.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艺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省、市、县(市、区),学校名称、所在年级、组别、指导教师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参照附件3格式)并粘贴在作品背面。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4.请各校于2012年4月10日前按要求将艺术表演节目申报表(见附件2)(原创音乐需同时报送曲谱一式五份)报送至教研室艺术组,联系人:谢夕方;电话:13626253882。

  艺术作品申报表(见附件3)报送至溧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联系人:沈韵之;电话:13813526221。

  5.艺术表演类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溧阳市第十届高中生“三独”比赛活动方案

  1.比赛时间

  2012年9月下旬。

  2.参赛对象

  溧阳市在籍就读的高(职)中学生。

  3.参赛要求

  (1)比赛组委会提供钢琴,其他乐器一律自备;

  (2)参赛所需伴奏带(碟片)一律自备,且要保证质量;

  (3)参赛选手如需现场伴奏,伴奏者必须为我市在籍就读的高(职)中(或高中以下)学生;

  (4)比赛时不提供任何特殊要求的灯光、舞美或道具等。

  4.名额分配

  省溧中8名、市三中12名、光华高中3名、南渡高中3名、竹箦中学3名、戴埠高中3名、埭头中学3名、溧阳中专4名、天目湖中专2名。

  5.报名要求

  报名表纸质稿(见附件4)于2012年9月20日前交教研室艺术组,同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lyxxf@126.com,联系人:谢夕方。

  6.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