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白山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录入时间:2012/3/11 17:27: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白山教基字﹝2012﹞1号
关于开展白山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文体局),市直各中小学: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决定开展“白山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共白山市委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白山市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白山发[2011]21号),坚持育人为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对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品质。
二、活动主题
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各县(市)区、学校要围绕主题开展活动,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体现时代
三、活动项目
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
展演活动分为三项:(一)艺术表演类包括:声音、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等 ;(二)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三)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校长论坛。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2年2月—5月)为基层开展活动阶段。以学校为单位全面开展各类活动,并选出优秀节目、作品、论文报县(市)区组委会。
每个县(市)区都要集中举办一次优秀文艺节目汇演、艺术作品展览、艺术论文报告会和校长论坛的活动;5月末,要对本地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和表彰。
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活动的相关材料(方案、总结、简报、表彰决定、节目汇演光盘和节目单及演员名单、优秀作品及作品清单、优秀论文及清单等)报市组委会办公室。在此期间,市组委会将组成评审小组深入各地进行观摩、评审。
第二阶段(2012年6月)为市教育局集中组织展演活动阶段。市组委会将集中举办一次优秀文艺节目汇演、艺术作品展览、论文报告会和校长论坛的活动,邀请省组委会领导和专家前来观摩、评审。月末,对全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进行总结和表彰。
第三阶段(2012年7月—9月)为组织参加全省活动阶段。积极推荐我市的优秀节目、作品、论文,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评审和集中展演等活动,争取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