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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县首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11 22:21: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二)、艺术作品的要求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如是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三)、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

  论文主要反映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研究成果,探讨艺术教育理论创新、交流学校艺术教育经验。本次论文重点关注以下研究:艺术教育功能价值的研究、推进艺术教育区域均衡发展的实践与研究、艺术课程研究、课程教学模式和教学质量的调查研究、艺术教师队伍现状的调查研究和加强艺术教师队伍建设的实践、开发艺术教育资源的实践与研究、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的组织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的实践与研究等。

  要求:

  1、己参加过全市、全省、全国小学艺术教育论文评选获奖的不再报送。

  2、各学校上交中小学艺术教育1篇,篇幅不超过5000字,填写作品姓名、单位(职务)、论文题目,统一用A4纸张打印,一式2份,并将电子档传至邮箱:1113246736@qq.com于2012年4月20日前报正安青少年活动中心。

  3、由本届展演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报送论文进行评选,对入选论文将报送参加全市中小学艺术论文评选。

  六、奖项设置

  (一)、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教育论文各项目分别设一、二、三奖。

  (二)、指导教师奖:获艺术表演奖节目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合唱、舞蹈节目不超过3名,其它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一、二等奖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

  (三)、优秀组织奖:在各中小学中根据开展的工作情况和活动效果进行评选。

  七、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一)、各校于三月十五日前需报一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及联系电话到青少年活动中心。报送的艺术表演类节目至少2个。

  (二)、艺术作品各类作品最少4件,最多10件。

  (三)、艺术表演类节目用光盘报送。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每一个节目需分盘刻录一式两份。报送的光盘需注明所在学校名称、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光盘的内容中不得出现学校名称。

  (四)、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艺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省(区、市)、地(市)、县、学校名称、所在年级、组别、指导教师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创作时间;可用铅笔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五)、组委会委托正安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正安县文化馆负责本次展演活动的作品收集、初评、展演活动等相关工作。

  (六)、上交作品时间及地点

  1、艺术作品类:2012年4月10日前上交正安县青少年活动中心。获奖作品报市教育局参加评选。

  2、艺术表演类:2012年4月27日前将各校活动实方案、开展活动的相关材料、汇总表和录制好的光盘交青少年活动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3、5月4日前评出入选获奖作品参加5月29日市教育局在绥阳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组织的全市第四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

  (七)、展演活动时间和要求

  1、报到和踩台时间:2012年5月3日。

  2、报到地点:正安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3、展演时间:2012年5月4日早上8:30—12:00,下午:14:00—18:00,晚上:20:00—21:30,

  4、食宿安排:食宿由各学校自理。

  5、展演地点:正安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6、联系方式:电话:08526401562。

  联系人:1、艺术表演节目类:赵芳:15180763450;付林琴:15186756366;2、艺术作品类和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类:袁倩:18785281843;游柳:15985098249。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正安县首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

  二0一二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