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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11 22:31: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七、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1年12月至2012年4月),基层乡、校艺术展演活动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1)以学校为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突出唱响红歌、奏响红曲的主旋律,要发动全体学生人人参与,班班开展,校校组织,形成层层推荐的新局面,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形成班班歌声嘹亮,校校活动丰富多彩的局面。要利用校园文化艺术节、元旦、春节等节日组织大型艺术活动,为学生搭建展示艺术风采的平台,用校园歌声讴歌社会主义祖国,用书画艺术赞美校园文化生活。

  (2)各乡校依据县艺术展演活动的方案,在乡、校组织艺术展演的基础上层层选拔,参加片展演(具体时间附表)。

  第二阶段(2012年5月-6月),以县组织艺术展演活动阶段

  县在组织片艺术展演活动的基础上,举行专场汇演,接受市局的选拔,评审。

  第三阶段(2012年7月),参加市艺术展演活动。

  第四阶段(2012年8月-9月),参加省艺术展演阶段。

  省教育厅将评选出全省的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送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获得全国优秀的艺术表演节目、作品和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将参加教育部2013年2月在厦门组织的全国展演活动。

  八、组织工作

  (一)为确保本届展演顺利开展,县教育局成立平遥县第四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县将成立由艺术专家组成的评委会,指导展演活动的组织、评比、选拔的工作。

  (二)各乡、校要成立艺术展演活动领导组,制定各乡、校活动方案,积极组织好乡、校节目、作品的展演、艺术教育论文征集等活动,并进行积极的选拔,接受县评审委的评审工作。

  (三)各乡、校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形式多样、符合学校、少年儿童特点的艺术活动,使每位学生至少参加一项学校组织的艺术展演活动。

  (四)各乡、校要积极组织从事艺术教育的教师,行政管理人员积极撰写艺术教育科学论文,并在政策、经费上予以倾斜,并积极参加县、市评选。

  九、奖项设置

  县、市教育局将对第四届校园艺术展演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予以表彰。

  (一)优秀组织奖:设“乡镇(学区)、学校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

  (二)艺术表演奖: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节目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

  (三)艺术作品奖: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

  (四)指导教师奖:获得一等奖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指导教师给予指导教师奖(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每件作品限1名)。

  (五)优秀创作奖:为本届展演活动创作的、具有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优秀原创节目给予优秀创作奖。

  (六)艺术教育论文奖:设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