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淮北市第四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11 22:41: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六、时间安排
展演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根据下列安排,做好展演活动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
第一阶段(2011年2月至2012年4月30日)为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开展活动阶段。
(1)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开展展演活动的实施方案。市直学校制定本校展演活动方案。展演活动要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形成班班有歌声,校校有活动的局面。
(2)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展演活动,将评选出的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送市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2012年5月1日至5月中旬)为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节目上报阶段。
第三阶段(2012年5月中旬至6月)为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节目评选上报阶段。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办公室将分类举办展演,并将评选出的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送省展演活动组委会。
七、奖项设立
(一)奖项设置。
展演活动设优秀组织奖、精神风貌奖、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艺术教育论文奖等七类奖项。
优秀组织奖,奖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属学校;精神风貌奖,奖励全市现场集中展演期间表现优秀的学校单位;艺术表演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奖,奖励获艺术表演节目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和艺术作品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优秀节目;艺术教育论文奖,设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一、二、三等奖。
(二)优秀组织奖评选要求。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学校优秀组织奖将由市展演活动组委会根据各艺术展演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获优秀组织奖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组织工作扎实,有活动实施方案,学校和学生的参与面广,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并有开展活动的相关书面材料。参评优秀组织奖的市属学校,要求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扎实,学生参与面广,活动内容丰富多彩,活动效果突出。学校申报优秀组织奖时,务必提供书面的活动方案、活动简报、活动声像资料和活动总结等有关资料。
八、组织管理
成立淮北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各县(区)教育局要成立展演活动组委会,加强领导,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订本地活动实施方案,并做好集中展演活动的安全工作预案。各中小学校要由校长负责,落实本校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
九、经费保障
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要切实落实展演活动经费,加强工作保障。
2012年淮北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名单
2012年淮北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