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11 23:29: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二)艺术作品展
1、活动安排:
艺术作品展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基层活动阶段(2012年2月-2012年11月)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要组织多种形式的比赛(或展演),从中推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艺术作品展活动。
第二阶段:市级活动阶段(2012年11月中旬)
2、项目和要求:
①绘画作品
国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②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作品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③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寸,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五、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1.以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为单位报送。
2. 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在作品背面要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学校、年级、组别、指导教师姓名、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创作时间。各单位将所报送作品附详单并加盖公章上报。作品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 报送的艺术作品不再退还。
六、奖项设立及评奖要求
1.优秀组织奖
设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和市直学校优秀组织奖;
评选条件: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并按时上报,认真组织实施,学生参与面广,体现活动的宗旨,积极组织参加市级集中展演活动,并取得优良成绩。
2.合唱比赛奖项:优秀合唱团奖,按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指挥奖;优秀伴奏奖。
3.书画作品展奖项: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分设一、二、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奖。
七、组织工作
成立洛阳市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组委会,具体工作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各学校由校长负责,落实本校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订本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和安全工作预案,并于2012年3月1日之前通过电子邮箱上报洛阳市教育局体艺卫站。
联系人:沈可武
联系电话:0379---63636570
电子邮箱:skw005@126.com
本次活动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