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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怀化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录入时间:2012/3/11 23:47: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怀教通〔2011〕155号

关于举办怀化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湘教通〔2011〕53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市将于2012年5月举办全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坚持育人为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对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要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活动主题

  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展演活动要围绕主题,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

  三、项目与分组

  (一)项目分类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三类: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和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另文通知。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对象与分组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2009级不参加)的在籍学生。

  展演活动分为小学和中学两个组别。

  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比的参加对象为全市中小学艺术教师、中小学校长、教研科研单位研究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学校艺术教育的有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