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2012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暨第九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11 23:09: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2、三独节目类
(1)独唱:含伴奏人数不超过2人,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2)独奏:管弦乐(含管乐和弦乐)或民乐独奏,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3)独舞: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艺术作品类:
现场书画比赛:书法包括硬笔书法和软笔书法,字体不限。绘画包括国画、水彩画、水粉画、版画、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等。
五、比赛时间:2012年4月11-13日
六、比赛地点:县影剧院、一中、县幼儿园
七、比赛办法:
分小学组、中学组(含高中组)进行,艺术表演类比赛抽签确定比赛顺序。
八、设奖:
(一)团体奖
城区学校、农村学校小学组分别设团体总分奖,农村学校设团体总分一至八名,城区学校设团体总分第一、二、三名;中学组设团体总分一至八名。单项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以10、8、5分计入其所在学校团体总分,以最后累计得分决定学校团体总分名次。群体节目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奖励(奖金)。
(二)单项奖
1、参赛节目设一、二、三等奖。
2、书画作品设一、二、三等奖。
3、辅导奖(凡参赛选手获一、二、三等奖的,其指导老师即获相应的“辅导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