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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润州区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
录入时间:2012/3/12 0:39: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二)艺术作品类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五、时间安排

  本届展演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各校要根据下列安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

  1.第一阶段(2011年12月至2012年4月),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1)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形成班班有歌声,校校有活动的局面。

  (2)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我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展演活动。

  2. 第二阶段(2012年5月至2012年6月),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1)各学校总结、上报当地展演活动组织情况。请各学校于2012年4月30日前将学校开展展演活动的《实施方案》、《润州区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统计表》(见附件5)、活动总结、艺术展演活动简报、图片报区教育局文体科,以上材料将作为评选市级优秀组织奖和推荐评选省级优秀组织奖的依据。

  (2)在各校举办艺术节展演活动的基础上,择优推荐节目参加市级展演活动。时间拟定于2012年5月下旬。

  被推荐参加市级展演的学校于2012年4月30日前按要求报送推荐的“优秀艺术表演节目”和“ 艺术作品”等有关材料报文体科。

  3.第三阶段(2012年6月至9月),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1)市将确定送省参评的12个优秀节目,并进行再加工、再提高,以高水平参加省级展评。

  2012年7月至8月中旬,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分苏南、苏中、苏北三个片区对各市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组织集中展演和评选。其中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四市参加苏南片区的展演,展演由无锡市教育局承办;镇江、扬州、泰州、南通四市参加苏中片区的展演,展演由扬州市教育局承办;徐州、淮安、连云港、盐城、宿迁五市参加苏北片区的展演,展演由淮安市教育局承办。

  我市组织参加苏中片区展演的具体时间、要求接省通知后另行开会布置。

  (2)2012年7月,确定送省参评的优秀作品(绘画作品52幅;书法(篆刻)作品40幅;摄影作品36幅),并进行再加工、再提高,以高水平参加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评选。

  (3)2012年8月,组织参加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教育论文评选,并组织参加在我市举办的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

  (4)2012年9月,组织观摩省教育厅组织举办的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颁奖晚会。

  (5)总结全市开展艺术展演活动的情况,并将有关材料报省。

  4.第四阶段(2012年10月至2013年2月),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1)全市艺术展演活动总结、表彰。

  (2)2013年2月,组织观摩在厦门举行的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集中展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