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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2年音乐考研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录入时间:2012/3/12 14:20: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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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0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进一步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积极稳妥地推进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与培养,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扩大培养单位和导师招生自主权;进一步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复试工作质量;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文件要求按一级学科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考生的复试考核,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专业等方面的培训。

  三、划线原则

  (一)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划线。

  (二)学校已划定分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并提出各培养单位的“参考线”,培养单位可以此为参照,以招生计划为依据,按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划定本单位复试基本分数线。

  (三)分数线既要有单科要求,又要有总分要求,要注意统考科目(含联考)单科、自命题科目单科、总分之间的协调与平衡,要防止总分相对偏高,单科相对偏低(特别是自命题科目偏低)的现场出现。

  (四)综合复试比例一般为120%(生源充足的可增至130%),专业学位研究生生源不足的单位在划定学术型复试分数线时应统筹考虑调剂生源情况,以避免出现线下调剂。

  (五)“单独考试”及“强军计划”由学校统一划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教育部计划为依据,按国家统一划定的复试分数线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