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家协会考级委员会海南考区2012年考级简章
录入时间:2012/3/12 14:39: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考级]
(六) 琵琶:
1、教材:《全国琵琶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中国音协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琵琶专家委员会编)。
2、考试内容及要求:
练习曲:各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两首。
乐曲:1—4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两首;5—8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号及不带“*”号标记的各一首。9—10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号标记的两首,不带“*”号标记的一首。
3、其它:考试时一律背谱演奏。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七) 古筝:
教材及要求:《全国古筝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二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王中山,安徽文艺出版社出版),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的《考生注意事项》。
(八)歌唱:
成人歌唱:
1、教材:
(1)《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及《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部分曲目附钢琴伴奏谱)》,(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吴雁泽 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
(2)《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伴奏)》CD盘,中国音乐家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参加考试者需要按自己报考的级别,在《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相应级别的曲目中选唱歌曲两首,其中至少要有一首中国歌曲。
(2)参加考试时,考生需自备《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伴奏)》CD盘作为考试时的伴奏。不得选择其他伴奏录音或自带伴奏人员参加考试。
(3)考试时可以移调演唱。
少儿歌唱:
1、教材:《全国少儿歌唱考级作品集》(第二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徐沛东,执行主编:王效恭,安徽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考试时请自带《全国少儿歌唱考级歌曲集》(第二套)配套出版的伴奏光盘(北京天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制作,学苑音像出版社出版);
考生条件:年龄在6岁至16岁(199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之间且未曾变声的少年儿童。
中国音乐家协会考级委员会海南考区办公室
2012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