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2012年中小学(幼儿园)艺术节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12 22:49: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考级]
五、奖项设置
本届艺术节活动共设三个奖项:
(一)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学校(园)艺术活动组织和开展情况进行评选。
(二)优秀节目(作品)奖。根据项目类别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其中艺术作品类分幼儿组、小学生组、中学生组评奖。
(三)指导教师奖。荣获二等奖以上的节目(作品)给予指导教师奖。指导教师限报1人,其中艺术表演节目集体项目( 3人以上含3人)指导教师可报2人。
六、活动要求
1、主题要突出。本届艺术节要以靖安县推进教育发展“七大工程”为契机,着重展现中小学生、幼儿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家乡、热爱生活的精神风貌和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风采。在内容和形式上要求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提高学生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促进学生艺术素养。
2、氛围要浓厚。各学校(园)要广泛宣传,层层发动,营造浓厚的艺术节氛围,做到艺术节活动没有旁观者,力求校校组织,班班开展,人人参与。
3、组织要严密。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校(园)长要亲自抓,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序开展,确保正常教学与开展活动两不误,两促进。
4、安全要保障。要加强环境卫生及校园秩序的管理和整治,以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风貌开展艺术节系列活动。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艺术节活动的组织领导,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张佩芳
副组长:彭永发
成员:舒靖平 刘金晓 金红芳 熊娟 舒琼莹 王雅君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股。联系人:舒靖平、熊娟,电话:4668928,电子邮箱:jajwjyg@163.com。
各学校(园)也要成立相应组织,保证艺术节活动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