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大家唱、大家跳”艺术展演评选活动的通知
录入时间:2012/3/12 22:59: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荆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大家唱、大家跳”艺术展演评选活动的通知
荆教基〔2012〕11号
为提高我市中小学生的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丰富活跃中小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湖北省中小学校“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活动的通知》(鄂教体艺〔2011〕8号),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中小学“大家唱、大家跳”艺术展演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届展演活动内容为“合唱”和“校园集体舞”两个项目。
二、评奖形式
本次市级艺术展演活动分“合唱”、“校园集体舞”两类分学段(小学组、中学组)进行评选,再综合评选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分别颁发奖牌或荣誉证书。市级展演的优胜单位,择优向省推荐。
三、参评标准
参加展演的学生原则上应为同一班级的学生,每班展演人数控制在40人以内。
(一)合唱项目
1.合唱统一使用钢琴伴奏,合唱指挥原则上应由本校教师担任;
2.合唱项目需演唱2首作品(演唱曲目可从省教育厅“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推荐曲目中选择,请登录湖北教育网台具体查询,网址:www.hbwt.com.cn)。
(二)校园集体舞项目
1.校园集体舞展示内容以教育部推广的校园集体舞为主,湖北版校园集体舞和各地创作的舞蹈及民族舞蹈为辅;
2.男生和女生比例均衡;
3.领操人员由教师或学生担任。
(三)光碟报送技术标准与制作要求
(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全面普及。各地要在4月15日前举办县级或以学区(乡镇)为单位的全县性展演活动,县级展演要求全程录相并刻录成光盘,开展学区(乡镇)展演活动的县(市、区)择优选取10所学校(中学、小学各半)的参演录像全段剪辑刻录成光盘。报送光盘中各校展演的各项目(合唱、集体舞)应是完整的,学校展演录像之间的衔接过程可剪辑合成。市直学校和沙洋警源一中可单独上报光盘。
2.统筹安排,科学部署。各地各校要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和活动内容,保证艺术展演活动的高质高效。在选择“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内容时,要避免中小学艺术教育活动“成人化”倾向,活动内容应贴近学生生活,符合学生的心理特点,同时切实做好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
3.注重质量,按时上报。各地各市直学校要在4月20日前将参评光碟和《荆州市“大家唱、大家跳”艺术展演参评登记表》(见附件)寄送至荆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王雄超,8027964,13972316318。电子邮箱:181826964@qq.Com。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