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第五届校园艺术节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12 23:50: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3.艺术作品类
艺术作品的征集与全县中小学美术书画比赛活动整合进行。作品要突出爱祖国爱家乡主题,弘扬优秀文化,反映校园生活和师生生活。作品需按照要求填写申报单,粘贴在作品背面,无需装裱。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组照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吋,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4)版画作品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4.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另行通知)
5.少先队鼓号比赛
每支鼓号队人数60∼80人,指挥1人,演奏必须在行进中展示,时间不超过12分钟。每支代表队必须演奏少先队鼓号队常用的十首乐曲中的至少5首,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增加其他曲目。
四、分组与名额分配
1.个体艺术表演类(“三独”比赛)分高中组、初中组、小学高段组(4~6年级)、小学低段组(1~3年级)进行。各镇、各县直学校要组织预赛,选拔推选参加全县比赛,每镇小学低段2人、高段2人、初中2人;县直小学低段2人、高段3人、实验中学3人、其他县直初中(含完中初中部)1人;普通高中2人,第一职业教育中心4人,如东职业高中2人参加县决赛。
2.集体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学生,分设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进行评比。以镇教办和县直学校为单位组织参加,参加县级评比的集体艺术表演类节目的总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各单位报送的绘画作品不超过40幅、书法作品不超过20幅、摄影作品不超过20幅。初中组学生在少年宫举行素描和色彩现场基本功比赛,每所初中推荐1∼2名学生参加。各镇报送的艺术作品和节目,中学组和小学组原则上各占50%。特别优秀的作品和节目可以单独上报。
3.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的参加对象为中小学艺术教师、学校行政人员,各单位上报数量不限。
4.少先队鼓号队每镇和县直小学选派一支代表队参加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