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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专升本招生简章
录入时间:2012/3/14 10:37: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七、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2.最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3.投档办法

  在按8个录取类别对考生总分排序的基础上,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院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院校该专业。

  4.投档比例

  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5.院校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次序,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八、学籍管理

  1.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粮迁移手续,9月初入学。新生报到时,必须交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原件,届时未拿到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专升本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两年。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2.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九、其他说明

  1.录取结果将及时公布在我校招生网上,录取通知书将于录取结束后寄发至考生所在学校招生办。

  2.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寄送至浙江传媒学院招生办。

  3.联系方式:

  邮    编:310018

  地    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

  招生网址:http://zsw.zjicm.edu.cn

  联系电话:0571-86832600

浙江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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