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双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及调剂办法
录入时间:2012/3/15 14:16: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5)考生所在单位意见。
往届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其在职学习或脱产学习的证明,保证其学习时间。MBA、MPA及教育硕士教育管理专业考生须提供由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的工作简历和工作时间的证明。
应届本科毕业生若本科阶段是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须提交其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同意继续脱产学习的证明。
(6)个人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
(7)报考学院(部、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3.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合格的取得入学资格。体检不合格但短期内有望康复的,可申请保留一年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满重新复查合格的,取得入学资格,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入学体检不合格且短期内康复无望的,取消入学资格。
4.推荐免试考生不再参加复试,但须按协议在入学前进行资格复核。
5.参加复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自行安排食宿。
附: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doc
五、录取
我校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不及格、或者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3月14日
附件: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双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