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日照市第七届少儿艺术节的通知
录入时间:2012/3/19 15:57: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四、活动要求
本次少儿艺术节由市妇联、市文明办等九个举办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具体负责艺术节的各项筹备组织工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少儿艺术节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大活动,已经成功地举办了六届,活动规模、组织水平、社会反响一届比一届好,是我市一张精美的文化软名片。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做好艺术节的各项筹备工作。
(二)展演要求,活动方向。本届艺术节采取展演资格确认和节目展演两个组织层级,活动项目分为艺术表演和艺术作品两个大类,其中资格确认由举办的各有关单位或组委会派员审查把关,展演活动由组委会统筹安排。节目内容要健康向上,贴近少儿、贴近文化、贴近文明,形式多样,题材新颖,提倡有时代特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原创性节目。
(三)严格程序,周密安排。各区县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自行组织开展好少儿艺术节的宣传发动、报名、初评等工作,于4月20日前,将初评结果统一报送到市少儿艺术节组委会。组委会将于4月下旬至5月末对各区县报送的入围节目进行展演。参加展演的选手自备高质量的伴奏音乐,用U盘于展演前拷至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对报送的艺术作品类,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评审团进行等级认定和作品评选。展演活动结束后,将在“六一”节期间举办颁奖晚会。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密切协作,保证少儿艺术节的广泛性、专业性和权威性,为我市少年儿童构筑成才平台,为家庭、学校、涉教组织开拓展示空间,为滨海文化名城建设增添亮丽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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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日照市第七届少儿艺术节活动安排
附2:《第七届艺术节参赛报名表》
附1:日照市第七届少儿艺术节活动安排
一、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类、舞蹈类、器乐类、综合艺术表演类和家庭才艺大赛。)
1、声乐专场(包括独唱、重唱、表演唱、合唱等):
(1)独唱:可有1人伴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
(2)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表演唱:人数不超过20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4)合唱:人数不超过8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时间不超过8分钟;
2、舞蹈专场(类别为古典舞、芭蕾舞、民族舞、爵士舞等,形式包括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等):
(1)独舞:时间不超过6分钟;
(2)双人舞或三人舞:时间不超过6分钟;
(3)群舞人数不超过30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