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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青少年电子琴优秀选手展演通知
录入时间:2012/3/19 16:06: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考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音乐家协会:

  为了促进我国青少年音乐水平、艺术素养和审美能力的普及和发展,进一步提高电子琴教学水平,给广大青少年提供一个音乐学习、交流和展示的平台,为我国电子琴演奏领域选拔储备一批优秀的后备人才,中国音协、大连市委宣传部、大连广播电视台于今年8月23至28日在大连共同举办“第三届全国青少年电子琴优秀选手展演”活动。

  一、活动组织机构

  本届展演活动设立组织委员会,作为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组委会由展演活动主办各方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组委会负责审定展演方案,聘请全国著名电子琴演奏家和教育家组成评委会,承担展演的评审工作,确认、发布评选结果并组织颁奖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展演方案,处理展演活动的日常事务及颁奖音乐会的组织筹备工作。

  评委会将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

  二、展演形式及活动安排

  1.展演形式

  本届展演按年龄段分组进行。各组别选手均参加半决赛和决赛两个轮次的比赛。

  半决赛:根据各地优秀参赛选手的报送情况,经组委会办公室复审,共有约210名选手、重奏20组选手获得赴大连参加半决赛的资格。

  决赛:从半决赛选手中评选出40%的独奏优秀选手、10组重奏优秀队进入决赛。

  选手需现场演奏,不可使用录制功能播放音符。

  2.专家讲座

  展演活动期间,组委会将邀请我国著名电子琴演奏家、教育家进行专题讲座。

  3.颁奖音乐会

  组委会将举办一场颁奖音乐会,各组别获金、银奖的部分选手和我国著名演奏家一同参加汇报演出。

  三、参赛选手分组范围:

  按年龄分为三个组别,请选手按以下年龄要求选择参赛组别。

  A组:参赛选手为200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不低于社会艺术考级1—4级水平的选手;

  B组:参赛选手为2000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不低于社会艺术考级4—7级水平的选手;

  C组:参赛选手为199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不低于社会艺术考级7—10级水平的选手;

  重奏组:参赛选手为199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不低于社会艺术考级7—10级水平的选手;

  注:选手报名参赛组别时,低年龄组别的选手可向高年龄组别报,但高年龄组别的选手不可向低年龄组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