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国少数民族风格室内乐新作品比赛”章程
录入时间:2012/3/23 11:30: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三、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以展示少数民族音乐风格为主导,鼓励多样化创作,融艺术性和技巧性于一体,展现当代少数民族之神韵。
2、参赛作品为中国少数民族乐器组合(可含打击乐器、人声)的室内乐重奏形式;或以中国少数民族乐器为主其他乐器为辅(可含其他中西乐器、打击乐器、人声等)的室内乐重奏形式。
3、每位提交作品不超过两部,每部作品时间不超过15分钟。
4、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新作(包括在全国性比赛中未曾获奖的作品),不包括改编曲。
5、每部作品提交乐谱一式20份,乐谱不署作者姓名及与乐曲无关的其他任何标记。乐谱一律采用A4五线谱纸书写或电脑打印。同时提交作品的CD音响一份(建议刻录为wav格式或mp3格式,若不能被机器读取,责任自负)。参赛资料一律不退还,由主办方存档。
6、参赛者填写《第二届“中国少数民族风格室内乐新作品比赛”报名表》并签署《授权书》(从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网站下载,未签署《授权书》者无资格参评)。交纳评审费200元/每部作品。
7、组委会及评委会等相关人员一律不参赛。
8、请将以上参赛所需资料——作品乐谱20份与CD、《第二届“中国少数民族风格室内乐新作品比赛”报名表及授权书》和评审费等邮寄至:100081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曾雅兰收
联系电话:010-68932303
9、截稿日期:2012年10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部,奖金5000元
二等奖:两部,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三部,奖金各1500元
优秀奖:十部,奖金各500元
作品入围奖:十五部
以上各类奖项均颁发证书
五、评审程序
1、初评:由评委会在参赛作品中遴选出31首作为复赛入围作品。
2、复评:由评委会在入围的31首作品中,评定各类奖项。
六、评审日期和地点
2012年10月,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
七、获奖作品音乐会
拟定于2012年11月在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厅举办第二届“中国少数民族风格室内乐新作品比赛”颁奖仪式暨获奖作品音乐会。
八、相关权利解释
1、获奖者拥有自己作品的著作权
2、获奖者同意无偿提供并授予主办方如下权利:
(1)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的乐谱、录音、录像以及任何形式的声像制品,作为非商业性使用。
(2)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首演权和为期两年的演出权,有关演出收益的分配,主办方将与获奖者协商。
(3)作者同意主办方将获奖作品作为教材(音像教材)出版。
3、获奖作品无论在任何国家上演,其乐谱封面或音乐会节目单上必须注明:本作品为“首届中国少数民族室内乐新作品比赛获奖作品”。
4、自交付作品后,意味着参赛者接受本章程的所有条款。
5、比赛组委会对本比赛章程及未尽事宜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届“中国少数民族风格室内乐新作品比赛”组委会
201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