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通化市直初中音乐特长生测试规程
录入时间:2012/3/23 17:16: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一、加试资格:
凡在初中阶段参加过通化市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艺术大赛、艺术节演出和所在学校文艺汇演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参加专业加试。
二、加试专业:
声乐:美声、民族
器乐:1、键盘乐器(钢琴、电子琴、手风琴)
2、其他类乐器(管、弦、打击乐器等非键盘乐器)
三、加试内容:
(一)声乐:美声、民族任选一种。
歌曲:指定歌曲一首,自选歌曲一首。70分,
乐理听音:(笔答)初中音乐教材范围内。30分
(二)器乐:自选乐曲一首。70分
乐理听音:(笔答)初中音乐教材范围内。30分
四、加试要求:
1、各专业不可兼报,考生只可以选择一种报考。
2、器乐类加试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3、管弦乐器及民族乐器类加试时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
4、声乐加试一律背唱。指定歌曲原则上应按原调演唱。
5、声乐加试伴奏自备。
五、加试标准及复习参考:
(一)声乐
1、演唱姿势端正、自然、放松、富有美感。
2、演唱时能较好的运用正确的呼吸方法,发声自然。
3、演唱时咬字、吐字准确、清晰、做到字正腔圆。
4、演唱时能够正确把握歌曲的风格,韵味。正确的表达作品的内涵,有较好的表现力。
指定歌曲:
⑴、长城瑶 ⑵、乘着歌声的翅膀 ⑶、孤独的牧羊人
⑷、桑塔露琪亚 ⑸、大红枣儿甜又香 ⑹、小背篓
⑺、妈妈教我一只歌 ⑻、党啊、亲爱的妈妈
⑼、我和我的祖国 ⑽、祖国、慈祥的母亲 ⑾、我是山里小歌手
⑿、祖国像妈妈一样 ⒀、每当我走过老师窗前
⒁、我爱妈妈的眼睛 ⒂、让我们荡起双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