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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四中学2012年小升初音乐特长生招生方案
录入时间:2012/3/25 17:29: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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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四中学2012年小升初音乐特长生招生方案

  一、招生项目

  民乐、合唱、舞蹈

  二、招生要求 (因区招生文件还没出,此处参照去年特长生招生条件拟定,具体以今年区特长生招生文件为准)

  1.艺术特长生必须是具有本市户籍和我区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政策性照顾的异地借读生享有与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同等报名资格。

  2. 必须符合广州市荔湾区招考办公布的艺术特长生资格条件。

  3.民乐:

  招收相应的项目:民族管弦乐器(高胡、二胡、中胡、扬琴、琵琶、柳琴、中阮、大阮、古筝、竹笛、笙、唢呐、打击乐)、弦乐组乐器(大提琴、倍大提琴)以及西洋打击乐器。

  4.合唱:

  有参加合唱队的经历,声音具有较强的融合度,较好的音准、节奏感和表现力,以及较强的合唱能力。

  5.舞蹈:

  有参加舞蹈队的经历,具备一定的舞蹈基础和舞台表演经验,招收舞种:芭蕾舞、民族舞、少儿舞、拉丁舞。

  6. 在初中学校阶段德育评价为良好以上者。

  三、招收条件(因今年区音乐特长生招生方案还没出,参照区去年招生条件拟定,待区今年小升初特长生招生文件出台后,以区的条件为准;)

  1. 2009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中获市级三等奖以上,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在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中,获区二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骨干获奖队员。参加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小荷风采”少儿舞蹈比赛获铜奖以上,参加国际奥林匹克合唱比赛获铜奖以上的获奖队员。

  2.经我校统一的专业摸查后,参加荔湾区教育局组织的专业测试后,择优录取。

  四、测试内容

  1.声乐:

  (1)自选一首歌曲演唱,无须伴奏,考生要清楚歌曲的调性;

  (2)视唱练耳:视唱简谱或五线谱、听音模唱。

  2.民乐:演奏两首六级以上作品,自备乐器。

  3. 舞蹈:表演一个舞蹈剧目,展示基本功及技术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