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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星海中学开设音乐特长班方案
录入时间:2012/3/26 17:35: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广州市番禺区星海中学开设音乐特长班方案

  (一)成立特长班工作领导机构

  1、顾问:戴瑞虹、林赛娥

  2、领导小组:

  组长:黄其添

  组员:黎瑞萍、陈家燕、麦灿均、周洪冰、方玉琼

  曹景标、罗朝红、何华栩、梁 劭、沈 玲

  (二)课程设计及班额

  1、学科课程:按国家教委要求设置,另每周加设1节视唱练耳乐理课,1节专业课(钢琴、管乐、民乐、舞蹈、声乐等)。

  2、活动课程:以个人特长为主,开设合唱队、电声乐队、管乐队、舞蹈队、民乐队、钢琴小组及个人特长辅导等活动课程。

  3、班额:由于我校走“音乐特色”之路还处于探索研究阶段,故先设一个音乐特长班,招收46人。

  (三)师资及设施的配备

  1、固定教室配置钢琴、多媒体电化教学设备。

  2、在现有设备基础上,继续添置电声乐队音响设备、民乐乐器、钢琴。

  3、我校定期聘请专家进行指导。

  4、班主任及科任教师由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有改革创新精神的教师担任。

  5、四位本科毕业的专业音乐教师,分别属于钢琴、声乐、民乐、管乐、舞蹈专业。

  (四)招生对象

  报读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番禺区户籍和广州市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含政策性照顾的异地借读生)。政策性照顾的异地借读生享有与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同等报名资格。

  2、2008年7月1日至2011年4月15日期间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中获市级三等奖以上,在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中获区二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骨干获奖队员。参加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小荷风采”少儿舞蹈比赛获铜奖以上,参加国际奥林匹克合唱比赛获铜奖以上的获奖队员。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比赛项目和获奖等级参照如下:

  ⑴2007年广州市第十届学校合唱节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⑵2006年广东省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⑶2007年广州市第二届中小学校艺术团展演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⑷2007年广州市各级少年宫舞蹈专项比赛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⑸2008年番禺区第四届学校艺术节、广州市第五届学校艺术节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⑹2006年至2009年上述广东省、广州市级比赛项目相应的番禺区级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⑺2009年“祖国在我心中”番禺区中小学生(雅马哈杯)合唱比赛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⑻2010年番禺区第二届星海杯少儿钢琴比赛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⑼2010年番禺区第八节届学校合唱节、广州市第十一届学校合唱节三等奖(含)以上。

  3、极个别器乐项目、粤剧,教育部门没举办相关活动,如个人水平突出者,可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认定后给予推荐,由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审定。

  4、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请提供小学五、六年级的《学生手册》原件(首页要有学生照片和盖学校公章)。

  5、凡录取为音乐特长班的学生,都有义务发挥自己的音乐特长,按照学校的要求,参加学校以及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类艺术活动。

  6、市桥城区外的学生,请自行解决食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