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邮电大学2012年特长生招生章程
录入时间:2012/3/27 0:39: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重庆邮电大学2012年特长生招生章程
根据渝教招考〔2012〕3号文《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2012年市属普通高校招收特长生的通知》,为加快各类创新人才及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文件的相关精神,做好我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项目
1、器乐类艺术特长生(乐器种类不限)
2、舞蹈类艺术特长生
3、田径类体育特长生
4、其他类别特长生(按渝教招考〔2012〕3号文中规定的除艺术、体育特长生以外的特长生)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2012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重庆地区应届高中毕业生(文、理科均可);
(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
(三)达到重庆市2012年关于特长生的相关资格条件(具体参照渝教招考〔2012〕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申请者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要求注册、填写并打印《重庆邮电大学特长生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时间,体育特长生从即日起截止到3月21日,艺术类及其他类特长生从即日起截止到6月6日。
2.现场确认:
体育特长生应于2012年3月23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艺术类及其他类特长生应于2012年6月11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学生证、获奖证书、等级证书等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重庆市2012年特长生申报表》、《重庆邮电大学特长生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及相关材料。
3.材料审核:
我校对考生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不接受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