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2012年高考重庆市属特长生招生简章
录入时间:2012/3/27 17:15: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3、测试内容:
声乐:A、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B、练耳;C、视唱。
器乐:A、器乐:演奏曲目1首(曲目自选);B、练耳;C、视唱。
舞蹈:A、基本功测试;B、成品舞蹈:3-5分钟,风格不限,自备音乐。
戏剧(含主持):A、诵读(考生按现场提供的材料,进行朗读或讲述);B、角色表演(每两位考生临时组合,按现场提供的话剧台词进行简单准备,分角色表演)
(三)其它类别项目的认定:
除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含主持)以外的其它类别项目,由学校考核小组对考生获奖证书及考生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审及认定。
1、初审:由考核小组对考生获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与认定,并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根据考生所申请的类别项目,采取现场面试、函调和实地考察等方式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现场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后,由考核小组汇总相关信息,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四)公示与备案:
经我校评审小组测试与认定,合格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并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参加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公示的考生,仍需参加我校的测试(兼报多项的以级别高的项目为准)。
五、录取
1、我校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对象必须第一志愿填报重庆师范大学,具体录取办法按照渝教招考【2012】3号文件规定执行。
2、被我校录取的特长生进校后应按照学校要求积极主动参加相关团队和活动,接受学校对特长生的培养、教育和管理。
六、本办法由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镇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行政办公楼112室。
邮政编码:401331
电话:023-65911111
网址:http://zsb.cqnu.edu.cn
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