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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举办中小学“艺术教育月”活动及做好2012年烟台市第四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参赛工作的通知
录入时间:2012/3/28 19:04: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3、各单位参赛的学生节目小学组至少3个,其中要包括个声乐节目,1个器乐节目,1个舞蹈或自编节目(节目单上注明),总节目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中学组3个节目,其中声乐、器乐、舞蹈(或其他艺术形式)各1个,总节目时间不得超过25分钟;直属中小学声乐节目原则上要求有一个合唱节目;各参赛单位要报送一个教师节目,教师节目单独评奖并计入艺术教育活动月总成绩。所有参赛节目不能是单人表演的形式,各参赛单位要编排至少一个精品节目并在节目单上注明。节目单(附表2)上要注明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不能超过2人),一式二十份于4月16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4、文艺汇演比赛分小学、初中和高中(职专)三个学段进行(教师节目随各单位学生节目一同演出)。高中、职专、初中、局直小学以学校为单位参加比赛;镇(区)所属小学以镇为单位参赛。

  (二)书法绘画现场比赛

  1、总体要求:

  国画作品:

  尺寸不超过对开。

  书法作品:

  书法字体不限,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其他形式作品:

  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素描、版画(不得提前做好模板)、蜡笔画、蛋彩画、剪贴画,或其他画种均不超过对开。

  各选手可任选一种参加比赛。要求学生现场创作作品,不得夹带绘画书籍及与之相关的资料进入现场,工笔画可以将底稿裱到宣纸下面,比赛开始之前不可勾墨线不可上色。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有时代感,不得将作品制成半成品带入比赛现场,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2、比赛分小学、初中和高中(职专)三个学段进行。组队办法和文艺会演比赛相同,每个代表队可由3—5人组成。各单位参赛报名表(附表3)一式15份于4月19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3、由于比赛范围大,人数多,参赛学生的画具、笔、墨、纸等材料全部自备。

  4、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比赛纪律,严禁提前打轮廓线、构图、教师替代等弄虚作假现象发生;比赛时参赛选手必须持学生证入场,所有指导教师一律到指定地点休息,未经批准不准靠近赛场,否则取消该单位参赛资格。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文艺汇演比赛和书法绘画现场比赛均于5月中旬进行,具体比赛日程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评奖办法及奖项设置

  1、教体局将组织人员担任本次文艺汇演和书法绘画现场比赛的评委。比赛结束后,将选拔部分优秀节目参加烟台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比赛,并根据比赛结果及参加烟台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比赛的节目数量,参照平时音美开课情况、毕业测试成绩、向高一级学校输送艺术特长生的数量等多项指标,综合评定出优秀组织奖。

  2、本次艺术月活动,将根据各校的活动方案、活动组织落实情况、比赛成果及活动总结等方面,综合评选出优胜单位参加烟台市“学校精神文明奖”的评选。

  3、大赛组委会在评奖时,对音乐、美术学科课时开不足或不能保证上课质量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