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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参加六安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28 19:33: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三)艺术教育科研论文

  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另文通知。

  五、活动时间安排

  本届展演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

  各单位接到文件后,应成立本单位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制定艺术展演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落实活动经费,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层层落实,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第二阶段为基层开展活动阶段(2012年3月至2012年4月)。

  1、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校艺术活动,广泛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要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形成班班有歌声,校校有活动的局面。

  2、2012年4月10日前,各单位要将上报的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和艺术教育科研论文,送至舒城县参加六安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县组织评选,并按市要求上报展演节目。

  (三)第三阶段为市组织集中展演活动阶段(2012年5月至6月)

  1、六安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对各县、区和市直学校报送的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组织评选和展演活动。

  2、组织评选出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和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送省展演活动组委会。

  六、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二)每个单位报送艺术表演节目1个、县直学校3个(中学甲组和小学甲组必须各有一个合唱节目);艺术类作品4件(其中绘画作品2幅、书法或篆刻作品1幅、摄影作品1幅),县直学校3件(其中绘画作品1幅、书法或篆刻作品1幅、摄影作品1幅)。

  (三)艺术表演节目用光盘报送,一式两份。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每个节目一个光盘。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县、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光盘内不要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

  (四)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在作品背面或另附标签上注明所在县、学校名称、作者姓名、所在年级组别以及指导教师姓名(最多不超过三人)。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五)报送的艺术作品不退还作者。凡获奖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组委会有权使用和发表(包括制作光盘、编印画册以及用于展览、宣传等相关活动),不支付演出者和作者报酬,演出单位和作者享有署名权。

  七、奖项设立

  (一)本届展演活动设以下奖项:

  1.优秀组织奖:设学校(校外教育机构)优秀组织奖。

  2、艺术表演奖: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节目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3、艺术作品奖: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指导教师奖: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节目和作品的指导教师给予指导教师奖。其中每个节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三名,每幅作品的指导教师限一名。

  5.优秀创作奖:为本届展演活动创作的、具有校园特色的、学生特点的优秀原创节目给予优秀创作奖。

  6、艺术教育论文奖:设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优秀组织奖的评选要求

  优秀组织奖:成立组委会和工作班子,制订、下发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本次活动给予支持、指导和检查,学生参与面广,效果显著,体现活动的宗旨,活动经费落实,组织集中展演活动,有工作简报、活动图像资料和活动总结等相关书面材料。

  八、组织工作

  县、校成立展演活动组委会,负责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

  各学校要由校长负责,落实本校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