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县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28 19:43: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二)艺术作品的要求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2、书法、篆刻作品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不超过4幅,并标明顺序),尺寸均为14英寸;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动影像原貌。
4、手工艺品 剪纸、刺绣、陶艺、泥塑、苇编、废旧物品小制作等艺术作品。在基层活动中,应重点加强学生手工艺品的展示活动。
(三)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1、艺术表演类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2、艺术表演节目用光盘报送,一式两份(经县初选后获一等奖的节目制作光盘,其他节目不用制作)。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声乐、器乐、舞蹈和校园剧(课本剧、家乡剧)分为4个光盘制作(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个光盘上将不予接收),每个节目分段刻录。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市和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光盘内容中除了节目名称,不能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等字幕。
3、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在作品背面粘贴标签,注明所在市、县(区、市)、学校名称、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年级、组别、指导教师姓名、作品名称和品种、尺寸、创作时间等。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报送作品的标签将另文通知)
4、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如需退还的作品,请在报送表中予以标注,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六、时间安排
本届展演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2012年3月初至2012年4月),基层开展活动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四月下旬进行县级初选。
2、第二阶段(2012年5月)为县级展演评比活动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2012年5月10日,举行全县艺术展演活动表演类节目专场,市教育局将到现场进行观摩、评审。各学校要将优秀艺术作品(至少5件)于5月15前报送教育股。
七、奖项设立
1、本届展演活动设以下奖项
(1)优秀组织奖:表彰在组织本届艺术展演活动中工作出色的学区、学校。
(2)艺术表演奖: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家乡剧)节目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3)艺术作品奖: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手工艺品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指导教师奖:获得一等奖的节目和作品的指导教师给予指导教师奖。
(5)优秀创作奖:为本届展演活动创作的、具有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优秀原创节目给予优秀创作奖。
2、优秀组织奖的评选要求
成立工作班子,制订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对参演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学生参与面广,不弄虚作假,体现活动的宗旨,有工作简报和活动总结。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