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音在线 >> 考级资讯 >> 第三届全国青少年电子琴优秀选手展演海南选拔赛通知

第三届全国青少年电子琴优秀选手展演海南选拔赛通知
录入时间:2012/3/30 17:02: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四、选拔报送

  各报送单位组织优秀选手报名参加本届展演,并按组委会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进行选拔,确定参加半决赛的选手;重奏组需报送录像资料,由组委会聘请专家依据录像资料进行选拔并确定参加半决赛的参赛组。重奏组报送录像(DVD格式光盘)资料必须真实,不得进行后期编辑(特别是音频的修正),如发现有作假行为,将取消选手入选资格。录像要求:1.摄像机须为固定机位,并保证演奏者的手和脸清晰可见;2.光盘须注明表演者的姓名、所录作品的曲目名称及时间长度。

  请各报送单位以选拔赛的方式认真选拔优秀选手参加本届演展比赛,各地选拔赛的时间、地点请提前告知大赛组委会,按照分配名额(附表1)确定参加半决赛的优秀选手,于6月15日前向我会报送选手名单及登记表(附表2,可在中国音协网站www.chnmusic.org下载),邮寄地址:北京市德胜门外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1220房中国音协社会音乐部,邮编:100083,咨询电话:59759642、59759643、59759644。

  六、展演曲目

  (一)半决赛      1.规定曲一首

  比赛组委会将于2012年6月1日在中国音协网站http://www.chnmusic.org和中国音协电子键盘学会网站http://www.dzqxh.com公布

  2. 自选曲一首(6分钟以内)。

  (二)决赛

  自选曲一首(6分钟以内)。

  半决赛和决赛的自选曲不可相同。

  七、奖项设置

  1.参赛入围奖:所有参加比赛的选手,均颁发入围荣誉证书。

  2、等次奖:进入决赛的选手,按决赛的成绩评出各组的金、银、铜奖和优秀奖。组委会将为获得等级奖的选手颁发证书、奖杯和奖品、获得优秀奖选手颁发证书和奖品。

  3.优秀教师奖:组委会将为获得等级奖选手的直接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4.组织奖:组委会将为组织工作优秀并且选手成绩突出的报送单位颁发组织奖。

  5.各组获得等级奖的部分选手,将参加颁奖音乐会的演出。

  6.此次展演比赛获奖选手的资料将进入中国音协电子琴优秀选手人才档案库,为今后国际、国内的文化交流及相关演出活动提供后备人选。

  八、参赛费用

  为鼓励各地优秀电子琴选手积极参与本届展演比赛,除选手及其家长、辅导教师的交通、食宿费需自理外,其它所需经费均由中国音乐家协会筹集,选手无需交纳参赛费。

  附件下载: 选手登记表.rar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