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美术
1、美术基本常识和美术教育理论。内容依据《美术课程标准》(修订课标),时间90分钟。
2、手工制作。根据现场命题进行造型设计制作,工具、材料自备。所带材料不得预先做成具有造型意味的半成品。时间为180分钟。
3、色彩静物写生。水粉画、水彩画、铅笔淡彩或钢笔淡彩等画种任选,除4开画纸外,其它工具材料自备。时间180分钟。
4、平面设计。根据现场命题进行手绘平面设计,除8开画纸外,其它工具材料自备(不得带参考书、参考图入场)。时间180分钟。
六、参赛办法
1、以市(州)为单位组织参赛。
2、各市(州)应按本《方案》要求组织比赛,每市(州)可将本市州比赛优秀选手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各2名;中学音乐、美术教师各2名送省参加比赛。
3、各市(州)于2012年6月30日前将参赛选手的报名表(见附件2)报湖南省教科院基础教育研所音体美室。音乐:薛晖,13054199988;美术:朱小林,13973142481。
七、评选
1、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
2、评奖分设小学组综合、中学组综合和单项奖。
3、综合奖设一、二、三等奖。单项奖设前六名。
4、设市州优秀组织奖。
八、其它
1、比赛时间暂定为2012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赛选手和领队开餐由活动组织方提供,交通费和住宿费回原单位报销。
3、严格按照规定的人数参加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