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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少年钢琴比赛暨2012新加坡国际钢琴大赛中国区决赛比赛章程
录入时间:2012/3/6 11:08: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考级]    

  十、注意事项:

  1、参赛者必须根据大赛组委会指定的时间内到达比赛场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2、大赛组委会有权拒绝或终止不符合参赛资格者或违规者参赛。

  3、比赛成绩以评委会公布的评审结果为准。

  4、参赛者的演奏如超过时间规定,评委会可终止演奏,但不影响其参赛成绩。

  5、参赛者食宿等费用规定如下:

  ● 地区决赛参赛选手食宿费用自理

  ● 省总决赛参赛选手的交通费、食宿费用及陪同者的旅费等一律自理,建议下榻大赛指定住宿地点。

  6、本次大赛组委会拥有对本次比赛的录音、录像及以本次比赛名义制作的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出权和音像制品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

  7、本次大赛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及承办方组织安排的与本次大赛相关的各项活动。

  8、由于人力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因素,影响大赛的管理、安全、评审或公正性的情况下,大赛组委会有权单方面推迟或取消部分初赛或全部的比赛。

  9、有关比赛的其它事宜另行通知,大赛组委会将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比赛规程的权利。

  10、所有报名参赛单位、参赛者均被视为同意并自愿遵守本届大赛比赛规程。除非另行规定,本比赛规程为参赛者和大赛组委会就大赛的相关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受法律保护。

  11、此章程具有绝对权威性,最终解释权归“福建省青少年钢琴比赛”---暨2012新加坡国际钢琴大赛中国区决赛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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