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六届“群星奖”初选工作的通知
录入时间:2012/3/7 22:32: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七、工作机制
(一)成立第十六届“群星奖”评奖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第十六届“群星奖”评奖工作的领导,成立评奖工作领导小组,由文化部主管副部长任组长,文化部社会文化司司长任副组长。主要职责是:
1.审定评奖办法和标准;
2.指导全国的评奖工作;
3.审定第十六届“群星奖”获奖名单。
(二)设立第十六届“群星奖”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文化部社会文化司,负责评奖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整理各地的申报材料;
2. 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 向领导小组提交建议获奖名单。
(三)成立评审专家组
为做好第十六届“群星奖”评奖工作,成立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由文化部有关部门领导和艺术界专家组成,其成员从“群星奖”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由文化部聘任。评审专家组按照艺术门类分组。
评审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制订评审细则;
2.对参评作品、项目和个人进行评审;
3. 向评奖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评审意见和推荐名单。
(四)各申报主管部门
1. 负责本地区或本系统参选对象的资格审查、选拔推荐和集中报送;
2. 负责监督、落实、指导本地区或本系统的评奖工作。
八、激励机制
(一)文化部根据评审和公示结果,确定第十六届“群星奖”获奖名单;
(二)文化部向获奖作品、项目和个人统一颁发证书(或证章)、奖牌(或绶带)和奖金。
请各申报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本地区或本系统第十六届“群星奖”参选作品、参选项目和“群文之星”参选人的资格审查、选拔推荐和集中申报工作。
如有不明事宜,请及时与文化部社会文化司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处(未成年人文化处)联系。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部社会文化司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处(未成年人文化处)
邮 编:100020
联 系 人:朱渤、曹军
联系电话:010—59881727、59881735
传 真:010—59881776、59881734
电子邮箱:HDCCLBS@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 第十六届“群星奖”合唱作品指定曲目
2. 第十三届中国老年合唱节和第四届中国少年儿童合唱节入围第十六届“群星奖”合唱决赛的团队名单
3. 第十六届“群星奖”音乐作品报送表
4. 第十六届“群星奖”舞蹈作品报送表
5. 第十六届“群星奖”合唱团报送表
6. 第十六届“群星奖”戏剧作品报送表
7. 第十六届“群星奖”曲艺作品报送表
8. 第十六届“群星奖”项目类申报表
9. “群文之星”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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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oc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