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7 3:11: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六、 活动项目和要求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和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校园剧(课本剧);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
1、艺术表演类: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和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乐队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4)校园剧(课本剧)节目
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2、艺术作品类:
(1)绘画作品: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2)书法、篆刻作品: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的组照,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各学校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学校艺术教育活动,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区要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艺术展演活动,将评出的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推荐上报。
七、 推荐申报展演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1、艺术表演类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2、推荐的书法、绘画作品,原则上须经全市少年儿童书法绘画现场比赛初选。
3、各县、区可推荐:
(1)艺术表演类节目5个,其中:声乐3个(包括一个大合唱节目和一个小合唱节目)、舞蹈1个、器乐1个。
(2)艺术作品类作品12件,其中:绘画3件、书法(篆刻)6件、摄影3件。
4、市属各学校可推荐:
(1)艺术表演(声乐、舞蹈、器乐)类节目2-3个,其中至少推荐1个群体类(三人以上)表演节目。
(2) 艺术作品 (绘画、书法、篆刻、摄影)类作品3-4件。
5、中职学校的节目和作品应尽可能突出职业教育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