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黑龙江省音乐大赛牡丹江选区初选方案
录入时间:2012/3/8 17:41: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黑龙江省音乐大赛是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批准设立的音乐类政府奖项,该项赛事由黑龙江省文联主办,黑龙江省音乐家协会承办,已连续举办六届。因其组织严肃、严谨,评奖公正、公平,成为教师职称评定的重要标准,受到了我省广大音乐界同仁的一致认可。2012年牡丹江设立分赛区进行初选工作,此项赛事面向全市广大音乐爱好者和具有音乐专业水平的选手进行分类选拔,由牡丹江市文联主办,牡丹江市音乐家协会承办。具体方案如下:
一、奖项设置:
共设两项:表演奖、理论奖。两奖均设子项。
表演奖包括:键盘类比赛(钢琴、手风琴、单排键电子琴、双排键电子琴等);小提琴、中提琴比赛;民乐类比赛(二胡、古筝、琵琶、杨琴等)、管乐类比赛(萨克斯、单簧管等)、声乐比赛(美声、民族、通俗、少儿歌唱)。
理论奖包括:音乐美学、民族音乐学、音乐史学和音乐评论四个类别进行评审。为了对参评作品有更准确的评价,本届理论评论奖参评作品范围仅限上述四个类别的论著、论文和音乐评论文章,参评作品均须为公开出版和发表的作品。
二、参赛范围:
全市各县(巿)区、机关、专业院团、院校、企事业单位,机关所属单位,铁路、农垦、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所属等。年龄在6周岁至60周岁的个人选手及组合均可报名参赛。经省音乐家协会征询专家意见后,对黑龙江省音乐大赛组别划分进行了科学设定,组别划分如下:
专业组:
青年1组(18—25岁) 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青年2组(26—35岁) 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中年组 (36—50岁) 196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教师组 (不分年龄段,只按其所报专业)
业余组:
幼儿组 (5—6岁) 200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儿童1组 (7—8岁) 200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儿童2组 (9—10岁) 200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少年1组 (11—13岁) 199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少年2组 (14—17岁) 199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青年1组 (18—25岁) 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青年2组 (26—35岁) 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中年组 (36—50岁) 196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老年组 (51—60岁) 195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曲目规定:
参加黑龙江省音乐大赛的选手:业余组自选一首曲目或歌曲;专业组选手自选两首曲目或歌曲(中、外各一首)。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10日--4月15日。
2、报名地点:牡丹江市新宏基大厦1912A室音乐家协会
邮编:157000。
3、参赛费用:单人节目每人100元、双人以上节目每人60元(含2人)、5人以上节目每人40元(含5人)。
4、比赛时间:2012年4月21、22日
五、报名表填写要求:
1、函报选手需邮寄三张同底版二寸彩色免冠照片,身份证或户口所在页复印件,注明姓名、性别、科目、专业组/业余组、参赛作品名称、联系电话、指导教师,同时缴纳报名费用。
2、选手填写报名表时字迹要工整、项目齐全、内容准确。姓名中的冷僻字、多音字、同音不同字的书写正确并注明汉语拼音。
3、指导教师的填写项目,一定要填写准确。切不可随意填写或空项。
六、参选程序:
牡丹江音乐家协会负责市大赛的组织、选拔工作,获得金、银奖的选手,获得进省参选的资格。获金奖选手的指导教师获优秀园丁奖。设优秀组织奖。
七、咨询、报名电话:0453-6233229
联系人:李丹、王宏杰
牡丹江市音乐家协会
201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