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生工作监督
(一)区教育局与纪工委参与招生过程,加强对艺体类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监督。
(二)学校成立由行政、项目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考评组,严格按照本校专项测试和选拔录取程序进行公开选拔,选拔过程中应接受教育行政的监督。学校在规定期限内将拟录取的艺体类特长生在学校张榜公示1周后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区教育局中教科将其在招生信息网上集中公示,未经公示的艺体类特长生,招生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途径予以录取。
六、管理与考核
(一)学校要关注艺体类特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按专业培养计划认真实施,建立特长学生专业(特长)发展档案。
(二)每学年结束要认真总结特色项目的开展情况,并报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及综合教育科。
(三)每学年要组织一次特色项目展示或交流,由教育局组织考评小组对其特色项目进行考核。
(四)有特色项目的学校有义务承担区教育局安排的接待、交流、外出表演等任务,完成任务的过程可视为特色(传统)项目的交流和展示。
(五)与区教育局的绩效评估相结合,加强对有特色项目的学校的管理与考核。
七、奖励与处罚
(一)对成绩突出的学校,由区教育局命名为区级特色传统学校,特别优秀的推荐申报市级特色传统学校。
(二)对管理不善、没有完成培养目标,或有违规招生现象的学校给予减少招生名额、撤销特色项目设置、停止招收特长生等处罚。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