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
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第一发文单位)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和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及以下)或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现场比赛项目一等奖者计为100分;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第一发文单位)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三等奖和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及以下)或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现场比赛项目二等奖者或初中阶段获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相关项目)A级证书者为80分;杭州市中学生艺术团(相关项目)优秀团员或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及以下)或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现场比赛项目三等奖者为60分。以最高一项成绩计,不重复计分。
(四)公示和录取
1. 拟录取学生名单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体育类考生,按学生考核总分,依据招生计划,分类分项分男女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若总分相同时,则以专项(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专项(测试)成绩相同时,则以数学、科学、外语的顺序,单科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符合条件的报考学生未达到招生计划,将酌情减少该项目的招生计划或在符合招生条件的同类别其他项目考生中择优录取。
艺术类考生文化测试成绩达到280分者,按学生考核总分,分类分项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若总分相同时,则以专项(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专项(测试)成绩相同时,则以数学、科学、外语的顺序,单科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2.依据上述原则和招生计划确定的拟录取学生名单,于5月21日上午前报市教育局高中处审核,5月22日起分别在杭州教育城域网(www.hzedu.net)和学校网站(www.hz4z.com)同时公示三天,征求学生、教师和学生家长意见。
3. 公示无异议,经杭州市教育局高中处批准,5月25日起我校向录取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学生6月4日上午9:00自行到我校报到。
4.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并被查实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5.录取学生视为已获得高中学籍,不再参加当年中考。
本办法由杭州四中提前自主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579995、86579985、86579983
杭州第四中学
二〇一二年四月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