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音乐类
项目 |
考试内容及分值 |
声乐 |
1、视唱(10分):简谱视唱;2、模唱(10分):音程模唱
3、演唱(40分):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
4、器乐演奏或舞蹈(任选一项,40分):自选乐曲一首,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
器乐 |
1、视唱(10分):简谱视唱;2、模唱(10分):音程模唱
3、演唱(40分):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
4、器乐演奏(40分):自选乐曲一首,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
舞蹈 |
1、视唱(10分):简谱视唱;2、模唱(10分):音程模唱
3、演唱(40分):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4、舞蹈(40分):自选舞蹈乐曲。 |
评分办法:评委评分采用当场亮分的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该项的测试成绩。
四、测试及录取办法:
1、测试组织
由区中招办、招生监察办公室及学校联合组织测试评定。
2、录取办法
①拟录取的体、音、美特长生除中考总分必须达到要求外,体育类特长生的体育学科成绩等级必须是A级。
②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然后按专业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若无法完成招生名额,不降低录取标准,直接转为本校统招生指标。
五、测试时间:
测试时间:2012年5月28日
测试要求:①考生于5月26、27两天到校确认
②地点:莆田十中教务处(一)
③上交材料:毕业学校的学籍材料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A、体育专业:户籍证明材料
B、艺术专业: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附:拟录取的田径专项考生必须达到的最低成绩标准
专项 |
成绩 | |
男 |
女 | |
100M |
11.9 |
13.91 |
400M |
58.8 |
1:10.1 |
跳高 |
1.60M |
1.40M |
跳远 |
5.90M |
4.70M |
三级跳远 |
12.90M |
10.40M |
莆田第十中学
201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