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5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考试地点:江苏省包场高级中学。
七、考试内容
(一)音乐:
1、朗诵短文。
2、演唱自选歌曲一首(自带CD伴奏)。
3、视唱、练耳。
4、加试(器乐或舞蹈)。
(二)体育:
1、基本素质测试:100米、立定三级跳、原地掷实心球、800米(四项必考)
2、专项考试:200米、400米、15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110米栏、女100米栏、铅球、标枪(考生选一项考试)。
八、录取办法
1、根据专业测试成绩的高低,按招生计划数的3倍,划定专业录取分数线并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2、文化考试:必须参加南通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
3、经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者三日内由我校发放专业成绩通知单,并报教育局备案。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前提下,录取工作由海门市招办统一组织进行;
4、考生在填报高中志愿时请务必报考包场中学;
5、艺体特长考生在高中录取大批次的提前批次中录取,具体办法是:艺体特长专业合格的考生中考文体总分(含加分)达全市统一划定的特长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则按照学校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数,音乐体育类特长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艺体特长考生中考文体总分(含加分)未达全市特长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则该生不能录取为艺体特长生。择校生不招艺体特长生。
6、若以上方案与海门市、南通市的招生政策有冲突,则按照南通市、海门市的招生政策执行。
九、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视为专业特别优秀学生(具体人员将在专业测试成绩通知书上说明,并报教育局备案),可在专业总分上加分。
1、省级音乐艺术类一等奖以上获得者加2分;
2、全国音乐艺术类一等奖以上获得者加5分;
3、初中阶段获国家级体育比赛前三名者加5分;
4、初中阶段获省级体育比赛前三名者加3分;
5、2011~2012年海门市运动会冠军获得者加1分;
6、以上加分项按最高分值项加分,不累加。
十、其它
1、高考时必须报考相关的专业,否则按普通学生处理,补交培养费。
2、专业测试所需考试用品自备。
3、对特别优秀考生的认定工作与专业测试同步进行和公布,有关证明 材料必须在专业测试前向我校提供,逾期概不办理。专业测试结束后,我校不再开展认定“专业特别优秀学生”工作。
4、本通知解释权在江苏省包场高级中学校长室。
江苏省包场高级中学
2012年4月18日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