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除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重点团(队)的优秀团(队)员以外的学生,符合招生条件,应填写《2012年杨浦区应届初三毕业的文艺特长生降分录取对口学校申请表》,并附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经就读学校核实盖章,并必须在该生就读学校校内公示一周后,送交招收学校。
(四)招收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专家对申请入学的文艺特长生进行特长认定,并将学校认定意见及相关材料报送区教育局有关职能部门。
(五)区教育局根据文艺特长生申请表、学生获奖证书、招收学校认定降分意见等有关材料,认真审核、批准盖章后由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有关招收手续。
(六)以上考生必须在中考报名志愿表内第一志愿填报专业对口的招收文艺特长生的学校,否则降分作无效处理。对拟降分录取的文艺特长生名单,由区招生办公室上网公示,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未经市或区中招办集中公示的考生,招收学校不得予以降分录取。
五、文艺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招收学校的校长是文艺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招收学校应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二)加强上海市学生艺术团的规范管理。上海市各学生艺术团要加强自身建设,可推荐文艺特长生的艺术团队要明确推荐工作的责任人,要建立艺术团团籍、优秀团员标准和考核推优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文艺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凡未经规定程序甚至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获取降分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和学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学校对降分录取的文艺特长生应认真审核其艺术团团籍档案,了解其参与学校艺术活动、发挥艺术特长的情况。降分录取后,学校对降分录取的文艺特长生应有相应约定,以保证其参加学校对口艺术项目活动,否则退回原考分相应学校。
附:
1、2012年杨浦区应届初三毕业的文艺特长生降分录取对口学校申请表
2012年3月28日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