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定与公布
1.市教育局按照“合理布点、突出特色、集中优势、提升水平”的原则,根据学校申报的特色项目师资及设施条件、培养计划、教育教学质量、竞赛成绩等综合情况审定特色项目学校招生资质以及该校2012年招生项目和计划人数,并纳入总招生计划。
2.市教育局发文公布2012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色项目招生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各县(市)区特色项目学校招生计划的审定与公告可参照执行。
(三)考试与录取
1.体育、艺术特色项目招生考试由学业考试及专业素质测试两项组成。考生须参加高中段招生学业考试及体育、艺术专业素质测试(各招生学校的专业素质测试时间为5月21—25日,测试方案于4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与体卫艺处备案)。各学校专业素质测试须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项目内容、招生要求、招生范围、考试标准、办法及时间操作,不得违背考试操作规范。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填报《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审查表》(由招生学校自制),向报考学校自行申报并参加专业素质测试,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所学校。测试结束后,由学校公布成绩合格考生名单。市教育局将组成监督小组对各学校特色项目专业素质测试工作进行监督。
2.特色项目学校考生录取工作统一纳入中招录取。特长生自主填报志愿,招生学校依照公布的招生办法根据考生专业素质成绩、学业考试成绩在招生计划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将拟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见附件2,并附学生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汇总表)交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批(一式两份,分别报学校安全和体卫艺处和基教处),经中招办同意,由学校发录取通知书。面向全市招生学校须同时函告学校主管教育局和生源地教育局中招办备案,由招生学校凭市教育局中招办的函,直接与生源地教育局中招办联系,办理录取手续。
四、监督与管理
体育艺术特色项目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面大的工作,受到社会各界、考生及家长的高度关注,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规范操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强化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完善措施,坚决防止特色项目招生过程中的各种漏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市教育局将定期对特色项目学校工作进行评估,重点评估学校特色项目建设、教学质量、竞赛成绩等内容,大力扶持优秀特色项目学校,对评估不合格的学校取消其下一年度该项目的招生资质。
(三)要严格特色项目的招生工作,不得私自降低录取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凡在特色项目招生计划申报、特长生专业素质测试及录取工作中违反规定的学校,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招生资格,并追究学校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违规考生,取消其当年录取资格。
(四)各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加强特长生的管理工作,保证特长生在校学习、训练的落实。特长生必须参加学校的训练和省市教育部门举办的竞赛活动。
(五)各学校要建立特长生档案,每位学生一份,记录特长生培养发展过程,每年以报告形式报市教育局备案,高考后对该学生三年的发展进行总结,不断探索研究体艺特长生培养的方法。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