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奏组参加全国展演名额不限,但需在规定时间前向全国组委会报送录像资料,经筛选确定参赛资格。
注:重奏组报送录像(DVD格式光盘)资料必须真实,不得进行后期编辑(特别是音频的修正),如发现有作假行为,将取消选手入选资格。录像要求:①摄像机须为固定机位,并保证演奏者的手和脸清晰可见;②光盘须注明表演者的姓名、所录作品的曲目名称及时间长度。
六、报送时间、地点
请各报送单位于5月31日前向我会报送选手名单及登记表(报名表也可在河南音协网站http://hnyx.hawh.cn下载)。
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34 号省文联大楼415房,河南省音乐家协会,邮编:450001,咨询电话:0371—63931365。
七、展演曲目
(一)参加省选拔赛
1、初赛,自选曲一首(6分钟以内)。
2、复赛,自选曲一首(不可与半决赛曲目相同,6分钟以内)。
(二)参加全国展演比赛
1、半决赛(两首乐曲)
①规定曲一首(6月1日在中国音协网站http://www.chnmusic.org和中国音协电子键盘学会网站http://www.dzqxh.com公布)
②自选曲一首(6分钟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