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决赛,自选曲一首(不可与半决赛曲目相同,6分钟以内)。
八、奖项设置
1、所有参加省选拔赛的选手,均有河南省音乐家协会颁发的证书。
2、等次设置:进入复赛的选手,按成绩评出各组的金、银、铜奖;未进入复赛的选手按成绩评出部分优秀奖,未达到规定分数线的选手颁发参选证书。
3、优秀教师奖:组委会将为获得金、银奖选手的直接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4、组织奖:组委会将为组织工作优秀并且选手成绩突出、参赛选手较多的报送单位及指导老师颁发组织奖。
5、各组获得等级奖的部分选手,将参加颁奖音乐会的演出。
6、获奖选手的资料将进入省音协电子琴优秀选手人才档案库,为今后各类文化交流及相关演出活动提供后备人选。
九、参赛规模
本届选拔活动,为使更多的参与者获得锻炼和交流学习的机会,鼓励各地优秀电子琴选手积极参与。
河南省音乐家协会
201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