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荐录取(纯初中应届毕业生)
该方式专门用于录取享有推荐录取资格的学生。对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推荐生,应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综合素质认定等级以及我校确定的推荐生录取照顾政策择优录取;对有特殊才能的推荐生,主要依据面试以及学生成长档案和标志性成果录取,有的可以破格录取。
3.特长录取
该录取是指对报考我校音、美特长生的考生进行录取的方式,录取的主要依据是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综合素质认定等级及特长测试等级。
六、录取程序和办法
我校先按推荐生志愿录取推荐生,再按统招生志愿录取指标生和统招生,最后按择校生志愿录取择校生。普通、音乐、美术类分别录取。
1.推荐生录取
按照我校确定的推荐生名单和推荐生录取计划,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认定等级录取。
2.指标生录取
社会报考人员不纳入指标生录取范围。我校在录取指标生时,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照考生志愿和初中学校所分配的名额,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认定等级择优录取。
3.特长统招生录取
我校先录取特长统招生,再录取普通统招生。我校按照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认定等级和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先从体育中学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录取4名体育特长生,然后录取其他初中学校毕业的音乐统招生、美术统招生。
4.普通统招生录取
我校按照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根据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认定等级择优录取。
5.择校生录取
先录取特长择校生,再录取普通择校生。
(1)特长择校生录取
我校按照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音乐择校生、美术择校生。
(2)普通择校生录取
我校按照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七、录取榜的审核与新生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录取工作结束后,报教育局基教科审核招生录取榜,并加盖中小学招生管理专用章。按照我校招生录取榜,设计印刷并及时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安丘市实验中学
201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