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位论文撰写及答辩
1. 论文撰写
申请人通过开题报告审核后在导师指导下,进入学位论文撰写,学位论文应在一年内撰写完成。
硕士学位论文应是申请人独立完成的学术研究成果,能表明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论文应在3万字以上。
2. 论文答辩
1) 论文写作完成的申请人在征得导师同意后,填写《北京电影学院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论文答辩申请表》,并提交至研究生部。学院的论文答辩集中在每年6月份进行,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部网页通知。
2) 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五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三人是研究生导师,一人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不能作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3) 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授予学位
申请人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及格、论文及格(75分以上)、答辩通过,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通过后,学位授予信息将通过信息平台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后,方可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六、学费
1. 基础理论课程学习阶段:以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方式进行学习。填写《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表》。报名费100元;学费25000元。
2. 专业课程学习阶段:学费12000元。申请人应于课程学习开始之前(9月初)到研究生部领取《同等学力人员进入专业方向课程学习缴费通知单》,去学院财务处缴费,持缴费凭证到各系报到并送交研究生部一份缴费凭证复印件。
3. 学位论文指导及答辩费用10000元。开题报告通过后的申请人到研究生部领取《论文指导和答辩缴费通知单》,然后到财务处缴费。
4. 学费交付办法:分不同学习阶段进行缴纳。
七、其它事项
1. 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 以下情况发生时本次申请无效,所提交的材料及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1) 由于个人原因未在四年有效期内完成各项考试;
2) 申请人提交的论文,经评阅不合格,不得参加论文答辩;
3) 论文经答辩未获通过;
4) 答辩虽获通过,经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不授予硕士学位。
3. 申请人在校学习期间,食宿自理。
4. 请各位申请人经常登陆研究生部网页,浏览研究生部发布的各项信息,我们将及时在网页上公布相关信息。
研究生部负责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 办公地址:北京电影学院C楼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