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支持和鼓励中国青年作曲家以脚踏实地的精神投身创作,展示才华,实现抱负,为了与中国青年作曲家共同携手,探索中国音乐创作美学的发展,提升中国当代新创作品影响力,繁荣当代中国的音乐创作事业,国家大剧院于2011年起设立“国家大剧院青年作曲家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面向中国青年作曲家征集和遴选管弦乐作品,为部分优秀作品组织音乐会演奏,并向优胜作者进行作品委托创作。本计划首届2011年期三位优胜者委托创作的三部作品,将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期间在国家大剧院音乐厅首演。
一、总则
本计划由国家大剧院主办,每两年举办一期,每期历时两年。第二期计划将于2012年4月正式启动,并于2013年12月结束。
本计划的参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全球华人,且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正在从事作曲或相关专业的学习或工作,或已获正式艺术院校作曲或相关专业文凭,或能以其它形式证明自己在作曲领域之专业能力的自然人。
本计划将邀请海内外知名作曲家、指挥家、演奏家组成专家评审组,以审看作品乐谱、审听作品录音、现场演奏评审等形式,最终评选产生3名优胜者。国家大剧院将同3名优胜者签署协议,邀请其进行音乐作品的委托创作。
专家评审组成员的具体名单将由国家大剧院通过媒体另行公布。
二、报名时间
本计划2012-2013年期的报名时间起始于2012年4月1日,截止于2012年12月3日(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完整的《国家大剧院青年作曲家发展计划报名表》原件一份;
2.字数500字以内的个人简历一份;
3.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5.两寸彩色免冠正面近照两张;
6.参选作品之总谱两份;
四、作品要求
1.作品须以干净和清楚的总谱进行投稿,所提供乐谱需打印或复印为A3尺寸并装订。全谱除标明作品名称和简单介绍以外,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个人信息,不得出现任何与谱中音乐无关的标记。
2.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作品,改编作品不在本计划征稿范围之列。
3.每位选手只能投递一部参选作品。
4.作品必须创作于2007年之后,并且尚未在任何作曲赛事中获奖,尚未在任何公开场合发表或演出。
5.作品时长应为10-15分钟,其准确时间长度须清晰标注于总谱第1页左上方。
6.作品的编制须详细地标注在总谱的扉页上。
7.作品应为管弦乐队而作,不含协奏曲形式,不含室内乐形式以及声乐形式,其乐队最大编制不应超过如下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