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品的创作要求
1.应征作品的风格、形式、体裁不限,但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和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演出;
2.具有时代特征和高水平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3.作品应体现体育精神、中华文化内涵,特别是辽宁地域文化特色,同时旋律优美、易记易唱易流行,具备成为辽宁“听觉名片”的能力。
二、作品的征集形式
此次征集采用下列两种形式:
1.征集会歌歌词作品
应征者根据作品的创作要求,独立创作歌词。由专家组成评委会在应征歌词的作品中评选出10首优秀歌词并在有关媒体发表,供曲作者谱曲时参考。
2.征集会歌歌曲作品
(1)应征者根据作品的创作要求,独立提交会歌歌曲应征作品(曲谱和歌词的组合);
(2)应征者可根据主办方在媒体上公布的入围优秀歌词进行谱曲,由专家组成评委会在会歌应征作品中评选出10首入围歌曲。
三、作品的提交方式
(一)会歌应征者须提供会歌征集的作品内容:
1.应征作品的音响资料一份(卡式磁带或者CD均可);
2.应征作品歌谱10份,歌谱是指曲谱和歌词的组合,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
(二)应征者须提供相关作者资料文件:
1.作者简介一份;
2.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