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奖学金评定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的精神,推荐免试生第一学年获一等奖学金,委托培养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其他全日制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奖学金等级由相关学院按其录取总成绩排名确定奖学金等级。
硕士生奖学金等级比例如下:
等级 |
资助额度 |
比例 |
一等奖学金 |
全额学业奖学金+全额学业助学金 |
拟招生计划数的50% |
二等奖学金 |
半额学业奖学金+全额学业助学金 |
拟招生计划数的30% |
三等奖学金 |
全额学业助学金 |
拟招生计划数的20% |
注:全额学业奖学金为研究生所在专业的学费标准,全额学业助学金的标准为240元/月。
六、接受调剂考生的要求
2012年我校招生学院(所、部)可根据生源情况接收调剂考生,经相关招生学院(所、部)复试后,择优录取。接收第一志愿未报考武汉理工大学的调剂考生,须符合以下第1、2、3、条要求:
1、第一学历为部属“211”或“985”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应届生或往届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报考的第一志愿为“985”高校。
3、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符合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复试线,并且初试成绩须达到申请调剂我校相关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4、高等教育研究所、政治与行政学院、体育课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简称思政部)四个招生单位接收调剂生源的第一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第二批本科学校毕业。
七、接收调剂考生申请的程序
1、需要接收调剂考生的招生学院(所、部)在公布复试方案时一并将接收调剂信息在各招生学院(所、部)网站主页公布。申请调剂的考生需填写《武汉理工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见附件),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在学院(所、部)规定时间将《武汉理工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交申请调剂学院(所、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各招生学院(所、部)负责对调剂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由招生学院(所、部)组织的统一复试。
3、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接受考生的调剂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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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