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分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001 政法学院.doc,004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doc,005教育学院(学术型和应用心理硕士).doc,005教育学院(专业学位)(1).doc,006文学院、诗歌中心.doc,008历史学院(1).doc,009音乐学院.doc,010美术学院.doc,012外国语学院.doc,013数学科学学院.doc,014物理系.doc,015生命科学学院.doc,016信息工程学院.doc,017化学系.doc,018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doc,019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doc,020教育技术系(1).doc,022初等教育学院.doc,024管理学院.doc,高等教育研究所.doc。
七、分院系复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请查询http://grad.cnu.edu.cn/pages/info.php?id=814
八、体检
1、时间为4月9日—11日,每天8:00—16:00,各院系时间安排见下表,如与复试时间冲突,请在4月9日—11日任选时间参见体检即可;
体检时间 |
院系名称 |
4月9日或10日
8:00—16:00 |
政法学院,美术学院,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院,中国诗歌研究中心 |
4月9日或11日
8:00—16:00 |
历史学院,化学系,物理系,初等教育学院,教育技术系,信息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
4月10日或11日
8:00—16:00 |
教育学院,音乐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管理学院、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 |
2、地点:首都师范大学校医院
3、要求:
(1)请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粘贴在体检表上)、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校医院领取体检表并粘帖照片。考生应如实填写病史,没有者一律在既往病史栏内填写“无”;体检时逐科检查,避免漏检漏项,体检表不得自行涂改。无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录取资格。
(2)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勿饮酒。
(3)上午体检考生,早晨空腹;下午体检者,上午9:00以后不要进食(早晨可进少量清淡饮食)。
九、首都师范大学2012年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12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基本要求。
(一)总体原则
2012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发展纲要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核心,着力提升研究生招生选拔水平,推进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积极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加快形成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强化监督,确保做到复试工作平稳有序,录取工作公平公正。